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要素:
1. 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上述情形,劳动关系仍然成立。此外,在劳动关系认定过程中,以下凭证具有关键作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 身份证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招用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请注意,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但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浙江保洁外包